2022龙岩最低工资标准
导语 2022年4月1日起,龙岩市上调最低工资标准,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均增加240元,详见正文。
龙岩市最低工资标准
一、调整时间
2022年4月1日起,龙岩市最低工资标准上调。
二、调整详情
调整后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保留四个档,其中,龙岩市保留按三档执行,月最低工资标准各档均增加240元。
新罗区执行第二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960元,增幅13.95%。
永定区、漳平市、上杭县执行第三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,增幅15.29%。
武平县、长汀县、连城县执行第四档月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,增幅16.9%。
福建省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相应设四个档,其中,龙岩市保留按三档执行。
新罗区执行第二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0.5元,永定区、漳平市、上杭县执行第三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9元,武平县、长汀县、连城县执行第四档小时最低工资标准17.5元。
温馨提示:微信搜索公众号龙岩本地宝,关注后在对话框回复【工资】可获取龙岩最低工资标准、企业停工停产期间或隔离不能上班时工资如何发放等信息。